明史,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最後一部,本紀24卷、志75卷、列傳220卷、表13卷、共332卷。記載自明太祖朱元璋至明思宗朱由檢二百多年的歷史。 清順治二年(1645)設立明史館,纂修明史,因國家初創,諸事叢雜,未能全面開展。康熙四年(1665),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乾隆四年(1739)張廷玉最後定稿,進呈刊刻。 從第一次開館至最後定稿刊刻,前後經歷九十多年,是官修史書歷時最長的一部。史家多以為《明史》是一部水平較高的史書,但其中有些列傳實在過於繁冗,人物一拎一串,主次難分。 [2019年4月,重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