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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棠曾翬傳


  李棠,字宗楷,縉雲人。宣德五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為尚書魏源所器。金濂代源,以剛嚴懾下。棠與辯論是非,譴訶不為動,濂亦器之。進員外郎。錄囚南畿,多所平反,進郎中。景帝嗣位,超擢本部侍郎。未幾,巡撫廣西,提督軍務。所部多寇,棠以次討平之。正己帥下,令行政舉。

  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黃夌老,子鈞嗣。夌庶兄矰使其子殺夌父子,滅其家,而以他盜為亂告。棠檄右參政曾翬副使劉仁宅按其事。翬等誘執矰父子下之獄。矰窘則遣使走京師,上書請帝廢太子立己子。帝大喜,立擢矰都督同知,出其子於獄。事具《懷獻太子》及《土司傳》。棠既不得竟黃矰獄,鬱鬱累疏謝病歸。不攜嶺表一物,以清節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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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翬,字時升,泰和人。宣德八年進士。治秦府永興王葬,卻有司饋遺。曆刑部員外郎。尚書金濂器之,俾典奏牘。有重獄,諸郎不能決,輒以屬翬。秦王訐巡撫陳鎰狎妓。翬按得其情,劾藩府誣大臣,鎰得白。

  正統十三年進郎中。以何文淵薦,擢廣西右參政。李棠檄翬及副使劉仁宅按黃矰父子。矰使人持千金賄于道,且擁精兵挾之。二人佯許諾,已,誘執矰下之獄。棠以聞。未幾,矰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翬等太息而已。尋以憂去。服闋,起官河南禦史。清軍者利得軍,多枉及民,翬辨釋甚眾。南陽諸府多流戶,眾議驅逐,人情惶急,翬與巡撫撫安之。

  天順五年遷山東右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閒田,獻諸戚畹。部使者來勘,翬曰:「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成化初,轉左。河南歲饑,計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尋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餘人,他弊政多所厘革。還朝,久之,謝病去。

  翬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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