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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轡


  鞍轡之制:

  洪武六年,令庶民不得描金,惟銅鐵裝飾。

  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用銀,鐵事件,䩞用描銀。三品至五品,用銀,鐵事件,䩞用油畫。六品至九品,用擺錫,鐵事件,䩞用油畫。

  三十五年,官民人等馬頷下纓並鞦轡俱用黑色,不許紅纓及描金、嵌金、天青、朱紅裝飾。軍民用鐵事件,黑綠油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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