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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三近傳


  賈三近,字德修,嶧縣人。

  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四年六月,疏言:「善治者守法以宜民,去其太甚而已。今廟堂之令不信於郡縣,郡縣之令不信於小民。蠲租矣而催科愈急,振濟矣而追逋自如,恤刑矣而冤死相望。正額之輸,上供之需,邊疆之費,雖欲損毫釐不可得。形格勢制,莫可如何。且監司考課,多取振作集事之人,而輕寬平和易之士,守令雖賢,安養之心漸移於苛察,撫字之念日奪於征輸,民安得不困!乞戒有司務守法。而監司殿最毋但取旦夕功,失惇大之體。」已,複疏言:「撫按諸臣遇州縣長吏,率重甲科而輕鄉舉。同一寬也,在進士則為撫字,在舉人則為姑息。同一嚴也,在進士則為精明,在舉人則為苛戾。是以為舉人者,非華顛豁齒不就選;人或裹足毀裳,息心仕進。夫鄉舉豈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勸。」詔皆俞允。再遷左給事中,勘事貴州。中道罷遣,遂請急歸。

  神宗嗣位,起戶科給事中。

  萬曆元年,平江伯陳王謨以太后家姻,夤緣得鎮湖廣。三近劾其垢穢,乃不遣。給事中雒遵、禦史景嵩、韓必顯劾譚綸被謫,三近率同列救之,詔增供用庫黃蠟歲二萬五千,三近等又諫,皆不從。時方行海運,多覆舟,以三近言罷其役。肅王縉𤏳,隆慶間用賄以輔國將軍襲封,至是又請複莊田,三近再疏爭,遂弗予。初,有令征賦以八分為率,不及者議罰。三近請地凋敝者減一分,詔從之。中官溫泰請盡輸關稅、鹽課於內庫,三近言課稅本餉邊,今屯田半蕪,開中法壞,塞下所資惟此,苟歸內帑,必誤邊計。議乃寢。頃之,擢太常少卿。再遷南京光祿卿,請假歸。十二年,召掌光祿,其秋,拜右僉都禦史,巡撫保定。畿輔大饑,振貸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親老歸養。起兵部右侍郎,複以親老辭,不許。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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