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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時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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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時正,字季爵,仁和人。 正統十年進士。除刑部主事。景泰六年以郎中錄囚福建,出死罪六十餘人。中有減死、詔充所在濱海衛軍者,時正慮其入海島為變,轉發之山東,然後以聞。因言:「凡福建減死囚,俱宜戍之北方。」法司是其言,而請治違詔罪。帝特宥之。時正又言:「通番及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且推行之天下。 天順初,擢大理寺丞。久之,以便養,遷南京大理少卿。成化五年遷本寺卿。明年春命巡視江西災傷。除無名稅十余萬石,汰諸司冗役數萬,奏罷不職吏二百餘人,增築南昌濱江堤及豐城諸縣陂岸,民賴其利。嘗上奏,不具齎奏人姓名,吏科論其簡恣。帝宥其罪,錄彈章示之。遂乞休歸。僦居民舍,布政使張瓚為築西湖書院居之。家食三十年,年近九十而卒。 時正雅好學。閒居久,多所著述,于稽古禮文事尤詳。 *** 贊曰:金純等黽勉奉公,當官稱職。加之禔躬清白,操行無虧,固列卿之良也。鄭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獄,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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