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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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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府,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四人。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教授、學正、教諭,掌教誨所屬生員,訓導佐之。凡生員廩膳、增廣,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附學生無定數。儒學官月課士子之藝業而獎勵之。凡學政遵臥碑,咸聽於提學憲臣提調,府聽於府,州聽於州,縣聽於縣。其殿最視鄉舉之有無多寡。 明初,置儒學提舉司。洪武二年,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十三年,改各州學正為未入流。(先是從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學訓導位雜職上。三十一年詔天下學官改授旁郡州縣。正統元年始設提督學校官,又有都司儒學,(洪武十七年置,遼東始。)行都司儒學,(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衛儒學,(洪武十七年置,岷州衛,二十三年置,大寧等衛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河東又設都轉運司儒學,制如府。其後宣慰、安撫等土官,俱設儒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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