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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王傳序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冕服車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謁,無敢鈞禮。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

  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視二品。諸子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其生也請名,其長也請婚,祿之終身,喪葬予費,親親之誼篤矣。

  考二百餘年之間,宗姓實繁,賢愚雜出。今據所紀載,自太祖時追封祔廟十五王以及列朝所封者,著於篇。而郡王以下有行義事實可采者,世系亦得附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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