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毛蟲之孽


  弘治九年八月,有黑熊自都城蓮池緣城上西直門,官軍逐之下,不能獲。齧死一人,傷一人。十一年六月,有熊自西直門入城,郎中何孟春曰:「當備盜,亦宜慎火。宋紹興間熊抵永嘉城,州守高世則以熊字能火,戒郡中慎火,果延燒廬舍,此其兆也。」是年,城內多火災。

  嘉靖五年七月,南城縣有虎,具人手足。

  四十五年六月,太醫院吏目李乾獻兔,體備五色,以為瑞兔。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