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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懋檜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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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懋檜,字克蒼,安溪人。 萬曆八年進士。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懋檜及部郎劉複初等爭言皇貴妃及恭妃冊封事,章一日並上。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閣臣請帝詔諸曹建言止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居數日,帝亦霽威,諸疏皆留中。而懋檜疏又有保聖躬、節內供、禦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七事,亦寢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懋檜上言:「庶因世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天下民窮財殫,所在饑饉,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僕滿道,疾苦危急之狀,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邇者雷擊日壇,星墜如鬥,天變示儆於上;畿輦之間,子殺父,僕殺主,人情乖離於下。庶以為海內盡無可言已乎?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無論往事,即如邇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詡德,若陳三謨、曾士楚者,並出臺垣,而請劍引裾杖謫以去者,非庶僚則新進書生也。果若庶言,天下幸無事則可,脫有不虞之變,陛下何從而知?庶複以堂上官禁止司屬為得計,伏睹《大明律》,百工技藝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聞,但有阻遏者斬。《大明會典》及皇祖《臥碑》亦屢言之。百工技藝之人,有言尚不敢阻,況諸司百執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體,善言日壅,主上不得聞其過,群下無所獻其忠,禍天下必自庶始。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職之禁,不若嚴言官失職之罰。當言不言,坐以負君誤國之罪。輕則記過,重則褫官。科道當遷,一視其章奏多寡得失為殿最,則言官無不直言,庶官無事可言,出位之禁無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帝責其沽名,命貶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時麟、梅國樓、郭顯忠複交章論劾,乃再降一秩,為湖廣按察司經歷。曆禮部主事,以憂歸,屢薦不起。 家居二十年,始起故官。進南京兵部郎中。 天啟初,終太僕少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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