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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設青布幃六於太廟庭中,遣官分獻。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每歲春秋享廟,則配食于仁祖廟之東廡。

  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于仁祖廟西廡,秋冬于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更定三獻禮,皇帝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

  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配列廡間。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於是禮官議:「凡合祭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制可。已而命去布幄。

  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於西廡,罷廖永安。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帝以先帝所定,不從。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洪熙元年,以張玉、朱能、姚廣孝配享太廟。遣張輔、朱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

  嘉靖九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十六年,以武定侯郭勳奏,進其祖英。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至是複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敘爵。於是列英于桑世傑上,張玉、朱能于沐英下,基於世傑下。二十四年,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

  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別嫌。且至尊拜俯于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命複改西廡,遣官分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皆有從祀。我朝不宜獨闕。」下禮部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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