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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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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 萬曆中,為龍溪教諭。 二十年,擢進士第一,授修撰,累遷少詹事。 三十八年九月,拜禮部左侍郎,代吳道南署部事。十一月,日有食之,正春極言闕失,不報。明年秋,萬壽節,正春獻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僚,寶賢才,謹財用,恤民命,重邊防。帝不省。吉王翊鑾請封支子常源為郡王。正春言翊鑾之封在《宗藩條例》已定之後,其支庶宜止本爵。乃授鎮國將軍。王貴妃薨,久不蔔葬,正春以為言。命偕中官往擇地,得吉。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他日國母也,奈何以天下儉乎?」奏上,報可。代王欲廢長子鼎渭,立次子鼎莎,朝議持二十餘年。正春集眾議上疏,鼎渭卒得立。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貢,正春言:「中山已入於倭,今使臣多倭人,貢物多倭器,絕之便;否亦宜詔福建撫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 四十年,進士鄒之麟分校鄉試,私舉子童學賢,為禦史馬孟禎等所發。正春議黜學賢,謫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許。頃之,言官發湯賓尹、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詩教複劾正春,正春疏辯,益求去。帝雖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尋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養歸。天啟元年,起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抗論忤魏忠賢,被旨譙責。明年,禦史趙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歸。帝以正春嘗為皇祖講官,特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異數也。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豔之。未幾,卒。 崇禎初,諡文簡。 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明一代,科目職官冠廷對者二人;鼐以典史,正春以教諭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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