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何楷傳


  何楷,字元子,漳州鎮海衛人。

  天啟五年進士。值魏忠賢亂政,不謁選而歸。崇禎時,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改刑科給事中。流賊陷鳳陽,毀皇陵。楷劾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罪,而刺輔臣溫體仁、王應熊,言:「振纓,體仁私人;一鵬,應熊座主也。逆賊犯皇陵,神人共憤。陛下輟講避殿,感動臣民。二輔臣獨漫視之,欲令一鵬、振纓戴罪自贖。情面重,祖宗陵寢為輕;朋比深,天下譏刺不恤。」忤旨,鐫一秩視事。又言:「應熊、體仁奏辯,明自引門生姻婭。刑官瞻徇,實由於此。乞宣諭輔臣,毋分別恩仇,以國事為戲。」應熊複奏辯。楷言:「臣疏未奉旨,應熊先一日摭引臣疏詞,必有漏禁中語者。」帝意動,令應熊自陳,應熊竟由是去。吏部尚書謝升言登、萊要地,巡撫陳應元引疾,宜允其去。及推勞永嘉代應元,則言登萊巡撫本贅員。楷亦疏駁之。楷又請給贈都禦史高攀龍官,誥賜左光鬥諸臣諡,召還惠世揚。疏多見聽。屢遷工科都給事中。

  十一年五月,帝以火星逆行,減膳修省。兵部尚書楊嗣昌方主款議,曆引前史以進。楷與南京禦史林蘭友先後言其非。楷言:「嗣昌引建武款塞事,欲藉以申市賞之說,引元和田興事,欲藉以申招撫之說,引太平興國連年兵敗事,欲藉以申不可用兵之說,徒巧附會耳。至永平二年馬皇后事,更不知指斥安在。」帝方護嗣昌,不聽。逾月,嗣昌奪情入閣,楷又劾之,忤旨,貶二秩為南京國子監丞。母憂歸。服闋,廷臣交薦,召入京,都城已陷。

  福王擢楷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命兼工部右侍郎。連疏請告,不許。順治二年,南都破,楷走杭州。從唐王入閩,擢戶部尚書。鄭芝龍、鴻逵兄弟橫甚,郊天時,稱疾不出,楷言芝龍無人臣禮。王獎其鳳節,命掌都察院事。鴻逵扇殿上,楷呵止之,兩人益怒。楷知不為所容,連請告去。途遇賊,截其一耳,乃芝龍所使部將楊耿也。漳州破,楷遂抑鬱而卒。

  楷博綜群書,寒暑勿輟,尤邃于經學。

  林蘭友,字翰荃,仙遊人。崇禎四年進士。授臨桂知縣。擢南京禦史。疏劾大學士張至發、薛國觀,吏部尚書田惟嘉等,因論嗣昌忠孝兩虧。貶浙江按察司照磨,與楷及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遷光祿署丞。京師陷,薙發自匿。為賊所執,拷掠備至。賊敗,南還。唐王用為太僕少卿,遷僉都禦史。事敗,挈家遁海隅,十餘年卒。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