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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獻臣傳


  王獻臣,字敬止,其先吳人,隸籍錦衣衛。弘治六年舉進士。授行人,擢禦史。巡大同邊,請亟正諸將姚信、陳廣閉營避寇及馬昇、王杲、秦恭喪師罪,悉蠲大同、延綏旱傷逋賦,以寬軍民。帝多從之。嘗令部卒導從遊山,為東廠緝事者所發,並言其擅委軍政官。征下詔獄,罪當輸贖。特命杖三十,謫上杭丞。

  十七年,複以張天祥事被逮。天祥者,遼東都指揮僉事斌孫也。斌以罪廢,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甯衛部十餘騎射傷海西貢使,天祥出毛喇關掩殺他衛三十八人以歸,指為射貢使者。巡撫張鼐等奏捷,獻臣疑之。方移牒駁勘,會斌婦弟指揮張茂及子欽與天祥有郤,詐為前屯衛文書呈獻臣,具言劫營事。獻臣即以聞。未報,而獻臣被征。帝命大理丞吳一貫、錦衣指揮楊玉會新按臣餘濂勘之,盡得其實。斌等皆論死,天祥斃於獄。

  天祥叔父洪屢訟冤,帝密令東廠廉其事,還奏所勘皆誣。帝信之,欲盡反前獄,召內閣劉健等,出東廠揭帖示之,命盡逮一貫等會訊闕下。健等言東廠揭帖不可行於外。既退,複爭之。帝再召見,責健等。健對曰:「獄經法司讞,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斷獄不當,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謝遷曰:「事當從眾,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眾證遠,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獄,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邊臣孰肯效力者?」健等再四爭執,見帝聲色厲,終不敢深言東廠非。一貫等既至,帝親禦午門鞫之,欲抵一貫死。閔珪、載珊力救,乃謫嵩明州同知,獻臣廣東驛丞,濂雲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論死,而斌免,洪反得論功。武宗立,獻臣遷永嘉知縣。

  吳一貫,字道夫,海陽人。成化十七年進士。由上高知縣擢禦史。弘治中,曆按浙江、福建、南畿,以強幹聞。擢大理右寺丞。畿輔、河南饑,請發粟二十萬石以振,又別請二萬石給京邑及昌平民。既謫官,正德初,遷江西副使。討華林賊有功,進按察使。行軍至奉新卒,士民立忠節祠祀焉。

  余濂,字宗周,都昌人。弘治六年進士。武宗時,終雲南副使。

  孝宗勵精圖治,委任大臣,中官勢稍絀。而張天祥及滿倉兒事皆發自東廠,廷議猶為所撓雲。滿倉兒事,具《孫磐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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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贊曰:禦史為朝廷耳目,而給事中典章奏,得爭是非於廷陛間,皆號稱「言路」。天順以後居其職者,振風裁而恥緘默。自天子、大臣、左右近習無不指斥極言。南北交章,連名列署。或遭譴謫,則大臣抗疏論救,以為美談。顧其時門戶未開,名節自勵,未嘗有承意指於政府,效搏噬于權璫,如末季所為者。故其言有當有不當,而其心則公。上者愛國,次亦愛名。然論國事而至於愛名,則將惟其名之可取,而事之得失有所不顧,于匡弼之道或者其未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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