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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孫監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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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八年,帝自北京北征。時皇太子已監國于南,乃命皇長孫居北京監國。時宣宗未冠,及冠始加稱皇太孫雲。 其制,每日皇長孫于奉天門左視事,侍衛如常儀。諸司有事,具啟施行。若軍機及王府要務,一啟皇太子處分,一奏聞行在所。聖節,設香案於奉天殿,行禮如常儀。天下諸司表文俱詣北京。四夷朝貢俱送南京,武選及官民有犯,大者啟皇太子,小者皇長孫行之。皇親有犯,啟皇太子所。犯情重及謀逆者,即時拘執,命皇親會問。不服,乃命公、侯、伯、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會皇親再問,啟皇太子,候車駕回京,奏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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