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祈穀


  明初末嘗行。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因諸臣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穀,奉二祖配。

  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禮於大祀殿。禮畢,帝心終以為未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並配,決不可法後世。嗣後大報與祈穀,但奉太祖配。」尋親制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帛減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

  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侯郭勳代。給事中葉洪言:「祈穀、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無不親郊。成化、弘治間,或有故,甯展至三月。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痊,改卜吉日行禮。」不從。

  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制。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穀遺意。今二祀並行於春,未免煩數。且玄極寶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罷祈穀,止先農壇行事。」從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