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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景瑗傳


  衛景瑗,字仲玉,韓城人。天啟五年進士,授河南推官。

  崇禎四年征授禦史,劾首輔周延儒納賄行私數事,複劾吏部侍郎曾楚卿憸邪。帝不納。出按真定諸府。父喪,不俟命竟歸。服闋,起故官。疏救給事中傅朝佑、李汝璨以論溫體仁下吏,故帝不懌,左遷行人司正。曆尚寶、大理丞,進少卿。十五年春,擢右僉都禦史,巡撫大同。歲饑疫,疏乞振濟。搜軍實,練火器,戢豪宗,聲績甚著。

  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將犯山西,宣大總督王繼謨檄大同總兵官姜瓖扼之河上,瓖潛使納款而還。景瑗不知其變也,及山西陷,景瑗邀瓖歃血守。瓖出告人曰:「衛巡撫,秦人也,將應賊矣。」代王疑之,不見景瑗,永慶王射殺景瑗僕。會景瑗有足疾,不時出,兵事,瓖主之。瓖兄瑄,故昌平總兵也,勸瓖降賊。瓖慮其下不從,人犒之銀,言勵守城將士,代王信之。諸郡王分門守,瓖每門遣卒二百人助守。

  至三月朔,賊抵城下。瓖即射殺永慶王,開門迎賊入。紿景瑗計事,景瑗乘馬出,始知其變也,自墜馬下。賊執之見自成,自成欲官之。景瑗據地坐,大呼皇帝而哭,賊義之,曰「忠臣也」,不殺。景瑗猝起,以頭觸階石,血淋漓。賊引出,顧見瓖,罵曰:「反賊,與我盟而叛,神其赦汝耶!」賊使景瑗母勸之降。景瑗曰:「母年八十餘矣,當自為計。兒,國大臣,不可以不死。」母出,景瑗謂人曰:「我不罵賊者,以全母也。」初六日自縊於僧寺。賊歎曰:「忠臣!」移其妻子空舍,戒毋犯。殺代王傳㸄及其宗室殆盡。

  分巡副使朱家仕,盡驅妻妾子女入井,而己從之,死者十有六人。督儲郎中徐有聲、山陰知縣李倬亦死之。諸生李若蔡自題其壁曰:「一門完節」,一家九人自經。家仕,河州人。

  福王時,贈景瑗兵部尚書,諡忠毅。

  賊既陷大同,以兵徇陽和,長驅向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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