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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貞傳


  李繼貞,字征尹,太倉州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除大名推官,曆遷兵部職方主事。天啟四年秋,典試山東,坐試錄刺魏忠賢,降級,已而削籍。

  崇禎元年,起武選員外郎,進職方郎中。時軍書旁午,職方特增設郎中,協理司事。繼貞幹用精敏,尚書熊明遇深倚信之,曰:「副將以下若推擇,我畫諾而已。」四年,孔有德反山東,明遇主撫,繼貞疏陳不可,且請調關外兵入剿。明遇不能從,後訖用其言滅賊。初,延綏盜起,繼貞請發帑金,用董摶霄人運法,糴米輸軍前。且令四方贖鍰及捐納事例者,輸粟于邊,以撫饑民。又言:「兵法撫、剿並用,非撫賊也,撫饑民之從賊者耳。今斗米四錢,已從賊者猶少,未從賊而勢必從賊者無窮。請如神廟特遣禦史振濟故事,齎三十萬石以往,安輯饑民,使不為賊,以孤賊勢。」帝感其言,遣禦史吳甡以十萬金往。繼貞少之,帝不聽,後賊果日熾。

  繼貞為人強項,在事清執,請謁不得行。大學士周延儒,繼貞同年生,屬總兵官于繼貞。繼貞瞠目謝曰:「我不奉命,必獲罪。刑部獄甚寬,可容繼貞也。」延儒銜之。已,加尚寶寺卿。當遷,帝輒令久任。田貴妃父弘遇以坐門功求優敘不獲,屢疏詆繼貞,帝不聽。中官曹化淳欲用私人為把總,繼貞不可;乃囑戎政尚書陸完學言于尚書張鳳翼以命繼貞,繼貞亦不可,鳳翼排繼貞議而用之。化淳怒,與弘遇日伺其隙,讒之帝,坐小誤,貶三秩。會敘甘肅功,繼貞請起用故巡撫梅之煥,帝遂發怒,削繼貞籍。已,論四川桃紅壩功,複官,致仕。

  十一年用薦起,曆兩京尚寶卿。明年春召對,陳水利屯田甚悉,遷順天府丞。尋超拜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禦史,巡撫天津,督薊、遼軍餉。乃大興屯田,列上經地、招佃、用水、任人、薄賦五議。白塘、葛沽數十里間,田大熟。

  十四年冬,詔發水師援遼,坐戰艦不具,除名。明年夏,召為兵部添注右侍郎。得疾,卒於途。是夕,星隕中庭。贈右都禦史,官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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