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
周濟傳 |
|
周濟,字大亨,洛陽人。 永樂中,以舉人入太學,曆事都察院。都禦史劉觀薦為禦史,固辭。宣德時,授江西都司斷事。艱歸,補湖廣。 正統初,擢禦史。大同鎮守中官以驕橫聞,敕濟往廉之。濟變服負薪入其宅,盡得不法狀,還報,帝大嘉之。已,巡按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仇殺,詔濟督官兵進討。濟曰:「朝廷綏安遠人,宜先撫而後征。」馳檄諭之,遂解。 十一年出為安慶知府,歲比不登,民間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去者相接。濟借漕糧以振,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請免租,詔許之,全活甚眾。又為定婚喪制,禁侈費,愆嫁葬期者有罰,風俗一變。 饑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盜劫告。濟下令曰:「民饑故如此,然得谷當報太守數,太守當代爾償。」掠者遂解散。濟卒官,民皆罷市巷哭雲。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