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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遵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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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遵,字孟循,江寧人。家貧,父命之賈,不願也,去為儒。舉正德九年進士。吏部尚書陸完聞其名,使子弟從學。及選台諫,遵引疾曰:「不可因人進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稅自百金以下減三之一,風濤敗貲者勿算。入算者手實其數自識之,藏於郡帑,數日一會所入。比去,不私一錢。 帝將南巡,以進香東嶽為詞。遵抗言:「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蓋指宸濠也。諸權幸見疏,遏勿進。時黃鞏等已得罪,遵複與同官林大輅、蔣山卿上疏乞罷南巡,極言江彬怙權倡亂。鞏等無罪,願特寬宥,毋使後世有殺諫臣名。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創甚,肢體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貧,僚友助而殮之。 當遵草疏時,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縱不自計,獨不念老親幼子乎?」遵執筆從容曰:「:為我謝大人,兒子勿令廢學足矣。」死之日,其父方與家人祭墓歸,有鳥悲鳴,心異之。或傳工部有以言獲罪者,父長號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時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劉校、照磨汲人劉玨。與遵同死杖下者,陸震而外,大理評事長樂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陽餘廷瓚,行人盱眙李紹賢、澤州孟陽、玉山詹軾、安陸劉概、祥符李惠。 劉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嚴,偶不悅,輒長跪請罪,母悅乃起。正德六年與詹軾、劉概同舉進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養,卒於途。校奔赴,抱屍痛哭幾絕。面有塵,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將南巡,刑曹諫疏,校所草也。杖將死,大呼曰:「校無恨,恨不見老母耳!」子元婁,年十一,哭於旁。校曰:「爾讀書不多,獨不識事君致身義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絕。劉玨,由貢士。 林公黼,字質夫。父母喪,三年蔬粥,不入內。正德十二年與李紹賢、李惠同舉進士。諸曹諫南巡者,皆罰跪闕前,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聞者惴惴。以故,戶曹不敢出疏,工曹諫者止三人。獨大理闔署諫,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時聞暗中泣歎聲,不顧。比入獄,黃鞏與語,歎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遺質夫。古人謂入險不驚,殆斯人乎!」公黼體羸,竟不勝杖而卒。 余廷瓚,字伯獻。與孟陽皆正德九年進士。當禮、兵二曹之進諫也,廷瓚亦率其僚陳巡遊十不可,通政司獨留之。居數日,諸曹已罰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嚴。 李紹賢,字崇德。嘗頒詔至徐州,監倉中使席班首,紹賢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見中官猶奴視之。 孟陽,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為行人,久不遷,或諷之見當路,陽不可。及是,語諸僚:「此舉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與有憂,豈必言官乃當效死?」父春,前巡撫宣府,有軍功,忤中官張永罷歸。聞子死諫,哭之以詩,語甚悲壯,人爭傳之。 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 劉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書鉞之子。世宗立,贈遵、校尚寶卿,玨刑部主事,公黼、廷瓚太常丞,紹賢禦史。各賜祭,錄一子入國學。 其以創死稍後者,禮部員外郎慈溪馮涇,驗封郎中吳江王鑾,行人昌黎王瀚。 馮涇,字伯清,與瀚皆正德九年進士。涇以孝友稱。既卒,家貧不能還喪。世宗立,吏部以狀聞,賜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鑾,字汝和。正德六年進士。試政吏部,為尚書楊一清所知,擢文選主事。朝夕扃戶,人罕得見。再遷驗封郎中。被創,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贈禦史,賜祭。 當諸曹連章迭諫,江彬怒甚。陰屬典詔獄者重其杖,以故諸臣多死。哭聲徹禁掖,帝亦為感動,竟罷南巡,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間,給事、禦史挾勢淩人,趨權擇便,凡朝廷大闕失,群臣大奸惡,緘口不言。一時犯顏敢諍,視死如歸,或拷死闕廷,或流竄邊塞,皆郎中、員外、主事、評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責者。張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傷。今幸聖皇禦極,褒恤忠良,諸給事、禦史更何顏複立清明之朝?請加黜罰,以示創懲。」章下吏部。瑜後以爭「大禮」杖死,自有傳。 *** 贊曰:李文祥、孫磐甫釋褐觀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諸曹尚書郎,或冗散卑末。非司風憲,當言路,以諫諍為盡職也。抗言極論,竄謫接踵,而來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後。其抵觸權幸,指斥乘輿,皆切於安危之至計。若張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術以諷諭,誠心出於忠愛,抑尤人所難能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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