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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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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順元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成化初,萬貴妃兄弟驕橫,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將別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極諫,禦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爭之,伏哭文華門,竟得如禮。 其年九月,彗星見。元率諸給事上言: 入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台垣,皆陰盛陽微之證。臣聞君之與後,猶天之與地,不可得而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書姚夔等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聽,將及半載,而昭德宮進膳未聞少減,中宮未聞少增。夫宮闈雖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玄象,不可不懼。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大計一付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民心哉。願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 四方旱澇相仍,民困日棘,荊、襄流民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儆惕,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戶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遇上意喜,則曰「移所司處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行」;微有利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望。惟亟罷徵稅,發內帑,遣官振贍,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異教,每遇生湣之辰,輒重糜資財,廣建齋醮。而西僧劄實巴等,至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棕輿,導用金吾仗,縉紳避道,奉養過於親王。悖理亂紀,孰甚於此。乞革奪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振饑民。仍敕寺觀,永不得再講齋醮,以橐國用。 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塔寺,或購市珍奇。一物之微,累價巨萬,國帑安得不絀?願屏絕淫巧,停罷宴游,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止。 至兩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貪,爭為蒙蔽。陛下勿謂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謂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各自陳免,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臣等濫居言路,無補于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 帝優詔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屢遷都給事中,出為福建右參政。巡視海道,嚴禁越海私販。巨商以重寶賂,元怒叱出之。母憂歸,廬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參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門人。舉于鄉,入國學,選授禦史。成化初,巡按畿輔,劾尚書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鄭己等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見,複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與元前疏相類。兩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當。永韶等複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餘志等十二人罪,為志所訐,俱下詔獄。永韶謫順昌知縣,再調福清、惠安。久之,有薦其知天文者,中旨召還,授欽天監正,進太常少卿,掌監事。永韶為禦史有直聲,及是乃更迎合取寵,占候多隱諱,甚者以災為祥。陝西大饑,永韶言:「今春星變當有大咎,賴秦民饑死,足當之,誠國家無疆福。」帝甚悅,中旨擢禮部右侍郎,仍掌監事。坐曆多訛字,落職歸。 胡深,定遠衛人。天順未進士。既爭慈懿太后山陵事,複與同官陳宏、鄭己、何純、方昇、張進祿上疏請斥奸邪,痛詆學士商輅、尚書程信、姚夔、馬昂。帝不納。翌日給事中董旻、陳鶴、胡智亦劾輅等,疏呈御前。故事,諫官彈章非大廷宣讀則封進,未有不讀而面呈者。帝不悅,曰:「大臣進退有體,旻等敢不循舊章亂朝儀耶?」輅等乞休,帝惟聽昂去。夔憤甚,連疏求去。深、旻等複合辭攻,而詆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獄。先是,禦史林誠亦嘗劾輅,不納,引病去,帝並屬誠吏。毛弘等皆論救,輅亦請寬之,乃各杖二十,複其官。未幾,深坐按陝時杖殺訴冤者,謫黔陽丞,稍遷郁林知州,卒。 鄭己,山海衛人。成化二年進士。巡按陝西,請蠲邊地逋賦,分別邊兵,命壯者戰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蔣琬鎮甘肅,己欲按其罪,語泄,為所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時論不甚惜。 董旻,樂平人。成化二年進士。曆吏科都給事中。為吏所訐,下詔獄,謫石臼知縣。孝宗時,卒官四川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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