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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籌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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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籌,字惟中,無錫人。父翼,嘗勸張士誠將莫天佑降,複請于平章胡美勿僇降人,城中人得完。以詹同薦,授翰林應奉,改禮部主事。奉詔與尚書陶凱編集漢、唐以來藩王事蹟,為《歸鑒錄》。 洪武九年,由員外郎進尚書,與學士宋濂定諸王妃喪服之制。籌記誦淹博,在禮曹久,諳于歷代禮文沿革。然頗善附會。初,陶安等定圜丘、方澤、宗廟、社稷諸儀,行數年矣。 洪武九年,籌為尚書,乃更議合社稷為一壇,罷勾龍、棄配位,奉仁祖配饗,以明祖社尊而親之之道,遂以社稷與郊廟祀並列上祀。識者竊非之。已,出為湖廣參政。 十年坐事罰輸作。 十二年仍起禮部員外郎。後複官,以事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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