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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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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元為銅人大小江等處軍民長官司。洪武初,改為銅仁長官司。永樂十一年置銅仁府。萬曆二十六年始改銅仁長官司為縣治。領長官司五:曰省溪,曰提溪,曰大萬山,曰烏羅,曰平頭著可。烏羅者,本永樂時分置貴州八府之一也,所屬有朗溪長官司、答意長官司、治古長官司,而平頭著可長官司亦隸焉。 宣德五年,烏羅知府嚴律己言:「所屬治古、答意二長官石各野等聚眾出沒銅仁、平頭、甕橋諸處,誘脅蠻賊石雞娘並筸子坪長官吳畢郎等共為亂,招撫不從。緣其地與鎮溪、酉陽諸蠻接境,恐相煽為亂。請調官土軍分據要地,絕其糧道,且捕且撫。事平之後,宜置衛所巡司以守之。」事聞,命總兵官蕭授及鎮巡諸司議。於是授築二十四堡,環其地守之。兵力分,卒難扞禦。賊四出劫掠,殺清浪衛鎮撫葉受,勢益獗。七年,巡按禦史以聞,且言生苗之地不過三百餘裡,乞別遣良將督諸軍殄滅。授言:「殘苗吳不爾等遁入筸子坪,結生苗龍不登等攻劫湖廣五寨及白崖諸寨,為患滋甚。宜令川、湖、貴州接境諸官軍、土兵分路並力攻剿,庶除邊患。」從之。既降敕諭授,言:「暴師久,恐蹉跌為蠻羞,或撫或剿,朕觀成功,不從中制。 八年,授奏言:「臣受命統率諸軍進攻賊巢,破新郎等寨,前後生擒賊首吳不跳等二百一十二人,斬吳不爾、王老虎、龍安軸等五百九十餘級,皆梟以徇,餘黨悉平。還所掠軍民男婦九十八口,悉給所親。獲賊婦女幼弱一千六百餘口,以給從征將士。」並械吳不跳等獻京師。帝顧謂侍臣曰:「蠻苗好亂,自取滅亡,然於朕心,不能無惻然也。」授威服南荒,前後凡二十餘年。 正統三年革烏羅府,所屬治古、答意二長官司,亂後殘民無幾,亦並革之,以烏羅、平頭著可隸銅仁,以朗溪隸思南,從巡按禦史請也。景泰七年,平頭著可長官司奏其地多為蠻賊侵害,乞立土城固守,從之。 成化十一年,總兵官李震奏:「烏羅苗人石全州,妄稱元末明氏子孫,僣稱明王,糾眾於執銀等處作亂,鄰洞多應之。因調官軍往剿,石全州已就擒,而諸苗攻劫未已。」命鎮巡官設策撫捕,未幾平。 嘉靖二十二年,平頭苗賊龍桑科作亂,流劫湖廣桂陽間,甚獗。帝以諸苗再叛,責激亂者,而起都禦史萬鏜往討之。明年,鏜奏叛苗以次殄滅,惟龍母叟雖降,然其罪大,宜置重典。命安置遼東。未幾,龍子賢複叛。 二十六年,湖貴巡按禦史奏官軍討賊不力,降旨切責。 三十九年,總兵官石邦憲剿之,擒首惡龍老羅等,遂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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