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總督巡撫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太祖時,嘗置京畿都漕運司,設漕運使。(洪武元年置漕運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牘,從九品,屬官監運,正九品,都綱,省注。十四年罷。)永樂間,設漕運總兵官,以平江伯陳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禦史、少卿等官督運。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不斷,始命副都禦史王竑總督,因兼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設巡撫、總漕各一員。九年復舊。正德十三年又分設。十六年又復舊。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禦史。四十年歸併,改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薊、遼有警,間遣重臣巡視,或稱提督。至是以邊患益甚,始置總督,開府密雲,轄順天、保定、遼東三巡撫,兼理糧餉。萬曆九年加兼巡撫順天等處。十一年復舊。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于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于保定。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正統元年,始遣僉都禦史巡撫宣大。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設巡撫,遣尚書石璞總理軍務。成化、弘治間,有警則遣。正德八年設總制。嘉靖初,兼轄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設總督宣大、山西等處銜。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駐宣府。四十三年,移駐懷來。隆慶四年,移駐陽和。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弘治十年,火篩入寇,議遣重臣總督陝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乃起左都禦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後,或設或罷。至嘉靖四年,始定設,初稱提督軍務。七年改為總制。十九年避制字,改為總督,開府固原,防秋駐花馬池。

  總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永樂二年,遣給事中雷填巡撫廣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廣巡撫廣東。景泰三年,苗寇起,以兩廣宜協濟應援,乃設總督。成化元年,兼巡撫事,駐梧州。正德十四年,改總督為總制,尋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設廣東巡撫,改提督為總督,止兼巡撫廣西,駐肇慶。隆慶三年,又設廣西巡撫,除兼職。四年,革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萬曆三年,仍改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正德五年設,尋罷。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雲南等處軍務。四十二年罷。天啟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設四川、湖廣、雲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四年,兼巡撫貴州。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崇禎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後,俱以內閣督師。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四年設。

  總督保定地方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總理南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崇禎八年設,以盧象升為之,與總督或分或並。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九年遣尚書治河,自後間遣侍郎、都禦史。成化後,始稱總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設都禦史。嘉靖二十年,以都禦史加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隸河道。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萬曆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八年革。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景泰四年,定遣都禦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萬曆中,移駐句容,已複駐蘇州。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永樂初,遣尚書治兩浙農事。以後或巡視或督鹺,有事則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禦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視。二十八年罷。三十一年複設。

  巡撫福建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嘉靖二十六年,既設浙江巡撫兼轄福、興、漳、泉等處,三十五年,以閩、浙道遠,又設提督軍務兼巡福、興、漳、泉、福寧海道都禦史。後改巡撫福建,統轄全省。

  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兼整飭薊州等處邊備一員。成化二年,始專設都禦史贊理軍務,巡撫順天、永平二府,尋兼撫河間、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輔地廣,從居庸關中分,設二巡撫,其東為巡撫順天、永平二府,駐遵化。崇禎二年,又于永平分設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其舊者止轄順天。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一員。成化八年,分居庸關以西,另設巡撫保定、真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紫荊、倒馬、龍泉等關,駐真定。萬曆七年,兼管河道。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宣德五年,遣兵部侍郎于謙巡撫山西、河南。正統十四年,以左副都禦史王來巡撫湖廣、河南。景泰元年,始專設河南巡撫。萬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門等關軍務一員。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三年,始命都禦史專撫山西,鎮守雁門。天順、成化間暫革,尋複置。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正統五年始設巡撫。十三年,定遣都禦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萬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設,舊駐遼陽,後地日蹙,移駐廣寧,駐山海關,後又駐寧遠。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命都禦史出巡塞北,因奏設巡撫兼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設大同巡撫,後複並為一。成化十年,複分設。十四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初與宣府共一巡撫,後或分或並。成化十年,複專設,加贊理軍務。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十年,遣都禦史出鎮。景泰元年,專設巡撫加參贊軍務。成化九年,徙鎮榆林。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軍務一員。正統元年,以右僉都禦史郭智鎮撫寧夏,參贊軍務。天順元年罷。二年複設,去參贊。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甘肅等處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十年,命侍郎鎮守。正統元年,甘、涼用兵,命侍郎參贊軍務。景泰元年,定設巡撫都禦史。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陝西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宣德初,遣尚書、侍郎出鎮。正統間,命右都禦史陳鎰、王文等出入更代。景泰初,耿九疇以刑部侍郎出鎮,文移不得徑下按察司,特改都禦史巡撫。成化二年,加提督軍務,後改贊理,駐西安,防秋駐固原。

  巡撫四川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宣德五年,命都禦史鎮撫,後停遣。正統十四年,始設巡撫。萬曆十一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正統三年,命都禦史賈諒鎮守,以後或侍郎或大理卿出撫。景泰元年定設巡撫都禦史兼贊理軍務。萬曆八年,改為提督軍務。十二年,仍為贊理。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永樂後,間設巡撫鎮守。成化以後,定為巡撫,或有時罷遣。嘉靖六年始定設。四十年加兼理軍務。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弘治十年,始設巡撫。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嘉靖四十五年,定巡撫銜,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並郴州地方,駐贛州。

  巡撫廣東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永樂中,設巡撫,後以總督兼巡撫事,遂罷不設。嘉靖四十五年,複另設巡撫,加贊理軍務。隆慶四年又罷。

  巡撫廣西地方一員。廣西舊有巡撫,沿革不常。隆慶三年複專設。

  巡撫雲南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貴糧餉一員。正統九年,命侍郎參贊軍務。十年,設鎮撫。天順元年罷。成化十二年複設。嘉靖三十年,加兼理軍務。四十三年,改贊理。隆慶二年,兼撫建昌、畢節等處。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川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正統十四年,以苗亂置總督,鎮守貴州、湖北、川東等處。景泰元年,另設貴州巡撫。成化八年罷。十一年複設。正德二年又罷。五年又複設。嘉靖四十二年,裁革總督,令巡撫兼理湖北、川東等處提督軍務。

  巡撫天津地方贊理軍務一員。萬曆二十五年,以倭陷朝鮮暫設,尋為定制。

  巡撫登萊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天啟元年設。崇禎二年罷。三年複設。

  巡撫安廬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年設,以史可法為之。十六年,又增設安、太、池、廬四府巡撫。

  巡撫偏沅地方贊理軍務一員。萬曆二十七年,以征播暫設,尋罷。天啟二年後,或置或罷。崇禎二年定設。

  巡撫密雲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巡撫淮揚地方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一年設。

  巡撫承天贊理軍務一員。崇禎十六年設。

  撫治鄖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成化十二年,以鄖、襄流民屢叛,遣都禦史安撫,因奏設官撫治之。萬曆二年以撫治事權不專,添提督軍務兼撫治職銜。九年裁革,十一年複設。

  贊理松潘地方軍務一員。正統四年,以王翱為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