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
外蕃冠服 |
|
外國君臣冠服:洪武二年,高麗入朝,請祭服制度,命制給之。二十七年,定蕃國朝貢儀,國王來朝,如賞賜朝服者,服之以朝。三十一年,賜琉球國王並其臣下冠服。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宣德三年,朝鮮國王李濩言:「洪武中,蒙賜國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遞降二等,故陪臣一等比朝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樂初,先臣芳遠遣世子禔入朝,蒙賜五梁冠服。臣竊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為定制。」乃命制六梁冠賜之。嘉靖六年,令外國朝貢入,不許擅用違制衣服。如違,賣者、買者同罪。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