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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貫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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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貫,字一卿,從化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禦史。刷卷福建,劾鎮守內官尚春侵官帑狀,悉追還之。世宗入繼,貫請複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登極詔書禁四方貢獻,後鎮守中貴貢如故。貫上言:「陛下明詔甫頒,而諸內臣曲說營私,希恩固寵。其假朝命以征取者謂之額,而自挾以獻者謂之額外,罔虐百姓,致朝廷之澤壅而不流,非所以昭大信,彰君德也。」 嘉靖二年,帝從玉田伯蔣輪請,於承天立興獻帝家廟,以輪子榮奉祀。貫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于外戚。神不歆非類,獻帝必將吐之。」不聽。尋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一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乞敕所司通稽祖宗以來賦額及今日經費之數,列籍上聞。知賦入有限,則費用不容不節。」帝嘉納焉。 出按江西,父喪歸。久之,起故官。會帝從張孚敬議,去孔子王號,改稱先師,並損籩豆佾舞之數。編修徐階以諫謫。禦制《改正祀典說》,頒示廷臣;而孚敬複為《祀典或問》,以希合帝意。議已定,貫率同官合疏爭之。帝震怒,曰:「貫等謂朕已尊皇考為皇帝,孔子豈反不可稱王?奸逆甚矣。其悉下法司按治。」於是都禦史汪鋐言:「比者言官論事,每挾眾以淩人曰:『此天下公議也』,不知倡之者止一人。請究倡議之人,明正其罪。」帝然之。已而刑部尚書許贊等上其獄,當贖杖還職,帝特命褫貫為民。久之,卒於家。 方貫等上疏時,禮科都給事中華陽王汝梅亦率同官抗論,且曰:「陛下萬幾之餘,留神典禮,甚盛舉也。但恐生事之臣望風紛起,今日獻一議,謂某制當革,明日進一說,謂某制當複,國家自此多事矣。況祖宗成法,守之百六十年,縱使少不如古,循而行之,亦未為過,何必紛紛事更易乎?」帝覽奏,斥其違旨,以《祀典說》示之。 汝梅,字濟元,由行人曆禮科都給事中。八年二月以災異求言。汝梅言:「比來章奏多逢迎,請分別忠佞,毋信諛言。大臣奏事,近多留中,請悉付之公論。人主之學,詞命非所重。今一事之行,動煩宸翰,亦少褻矣。宜仿祖宗故事,時禦平臺,召見宰執,面決大議,既省筆劄之勞,且絕壅蔽之害。」疏入,忤旨。及夏言請分祀天地,汝梅複偕同官力爭。尋出為浙江參政,卒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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