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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宸荃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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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宸荃,慈谿人。 崇禎十三年進士。授行人,奉使旋裡。 福王立,覆命。擢禦史,疏陳五事,皆切時病。已,論群臣醜正黨邪,請王臥薪嚐膽,為雪恥報仇之計。尋薦詞臣黃道周、劉同升、葛世俊、徐汧、吳偉業等。又言:「經略山東、河南者,王永吉、張縉彥也。永吉失機,先帝拔為總督,擁兵近甸,不救國危。縉彥官部曹,先帝驟擢典中樞,乃率先從賊。即加二人極刑,不為過。陛下屈法用之,而永吉觀望逗遛,縉彥狼狽南竄。死何以對先帝,生何以對陛下。昌平巡撫何謙失陷諸陵,罪亦當按。都城既陷,守土臣宜皆厲兵秣馬,以報國仇,乃賊塵未揚,輒先去以為民望。如河道總督黃希憲、山東巡撫丘祖德,尚可容偃臥家園乎!」疏入,謙、祖德等皆命逮治,永吉、縉彥不罪。時朝政大亂,宸荃獨持正,要人多疾之。明年以年例出為蘇松兵備僉事。未赴,南都破,宸荃舉兵邑中。魯王監國,擢右僉都禦史。已而事敗,宸荃棄家從王海外。王次長垣,連擢至大學士。從王於舟山,又從泛海抵廈門、金門。後艤舟南日山,遭風,沒於海。 其邑子沈履祥嘗為知縣,監國時,以禦史督餉台州。城破,避山中,被獲死之。 *** 贊曰:自甲申以後,明祚既終,不逾年而南都亦覆,勢固無可為矣。朱大典、張國維等抱區區之義,徒假名號于海濱,以支旦夕。而上替下陵,事無統紀,欲以收偏安之效,何可得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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