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
逯中立傳 |
|
逯中立,字與權,聊城人。 萬曆十七年進士。由行人擢吏科給事中。遇事敢言。行人高攀龍,禦史吳弘濟,南部郎譚一召、孫繼有、安希範咸以爭趙用賢之罷被斥,中立抗疏曰:「諸臣率好修士,使跧伏田野,誠可惜也。陛下怒言者,則曰『出朕獨斷』,輔臣王錫爵亦曰『至尊親裁』。臣謂所斥者非正人也,則斷自宸衷,固陛下去邪之明;即擬自輔臣,亦大臣為國之正。若所斥者果正人也,出於輔臣之調旨,而有心斥逐者為妒賢;即出於至尊之親裁,而不能匡救者為竊位。大臣以人事君之道,當如是乎?陛下欲安輔臣,則罷言者;不知言者罷,輔臣益不自安。」疏入,忤旨,停俸一歲。 尋進兵科右給事中。有詔修國史,錫爵舉故詹事劉虞夔為總裁。虞夔,錫爵門生也,以拾遺劾罷。諸禦史言不當召。而中立詆虞夔尤力,並侵錫爵,遂寢召命。未幾,文選郎顧憲成等以會推閣臣事被斥,給事中盧明諏救之,亦貶秩。中立上言:「兩年以來,銓臣相繼屏斥。尚書孫鑨去矣,陳有年杜門求罷矣,文選一署空曹逐者至再三,而憲成又繼之。臣恐今而後,非如王國光、楊巍,則不能一日為塚宰;非如徐一檟、謝廷寀、劉希孟,則不能一日為選郎。臧否混淆,舉錯倒置,使黜陟重典寄之權門,用舍斥罰視一時喜怒,公議壅閼,煩言滋起。此人才消長之機,理道廢興之漸,不可不深慮也。且會推閣臣,非自十九年始。皇祖二十八年廷推六員,而張治、李本二臣用;即今元輔錫爵之入閣,亦會推也。蓋特簡與廷推,祖宗並行已久。廷推必諧於僉議,特簡或由於私援。今輔臣趙志皋等不稽故典,妄激聖怒,即揭救數語,譬之強笑,而神不偕來,欲以動聽難矣。方今疆埸交聳,公私耗敝,群情思亂,識者懷憂。乃朝議紛紜若爾,豈得不長歎息哉!」帝怒,嚴旨責讓,斥明諏為民,而貶中立陝西按察司知事。引疾歸,家居二十年卒。熹宗時,贈光祿少卿。 盧明諏,黃岩人。萬曆十四年進士。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