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明史 | 上頁 下頁
薦新


  洪武元年,定太廟月朔薦新儀物:

  正月,韭、薺、生菜、雞子、鴨子。

  二月,水芹、蔞蒿、台菜、子鵝。

  三月,茶、筍、鯉魚、鮆魚。

  四月,櫻桃、梅、杏、鰣魚、雉。

  五月,新麥、王瓜、桃、李、來禽、嫩雞。

  六月,西瓜、甜瓜、蓮子、冬瓜。

  七月,菱、梨、紅棗、蒲萄。

  八月,芡、新米、藕、茭白、薑、鱖魚。

  九月,小紅豆、栗、柿、橙、蟹、鯿魚。

  十月,木瓜、柑、橘、蘆菔、兔、雁。

  十一月,蕎麥、甘蔗、天鵝、鶿䳓、鹿。

  十二月,芥菜、菠菜、白魚、鯽魚。

  其禮皆天子躬行。未幾,以屬太常。

  二年詔,凡時物,太常先薦宗廟,然後進禦。

  三年,定朔日薦新,各廟共羊一、豕一、籩豆八、簠簋登鉶各二、酒尊三,及常饌鵝羹飯。太常卿及與祭官法服行禮。望祭,止常饌鵝羹飯,常服行禮。又有獻新之儀,凡四方別進新物,在月薦外者,太常卿與內使監官常服獻於太廟。不行禮。其後朔望祭祀,及薦新、獻新,俱於奉先殿。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