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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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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元年,定太廟月朔薦新儀物: 正月,韭、薺、生菜、雞子、鴨子。 二月,水芹、蔞蒿、台菜、子鵝。 三月,茶、筍、鯉魚、鮆魚。 四月,櫻桃、梅、杏、鰣魚、雉。 五月,新麥、王瓜、桃、李、來禽、嫩雞。 六月,西瓜、甜瓜、蓮子、冬瓜。 七月,菱、梨、紅棗、蒲萄。 八月,芡、新米、藕、茭白、薑、鱖魚。 九月,小紅豆、栗、柿、橙、蟹、鯿魚。 十月,木瓜、柑、橘、蘆菔、兔、雁。 十一月,蕎麥、甘蔗、天鵝、鶿䳓、鹿。 十二月,芥菜、菠菜、白魚、鯽魚。 其禮皆天子躬行。未幾,以屬太常。 二年詔,凡時物,太常先薦宗廟,然後進禦。 三年,定朔日薦新,各廟共羊一、豕一、籩豆八、簠簋登鉶各二、酒尊三,及常饌鵝羹飯。太常卿及與祭官法服行禮。望祭,止常饌鵝羹飯,常服行禮。又有獻新之儀,凡四方別進新物,在月薦外者,太常卿與內使監官常服獻於太廟。不行禮。其後朔望祭祀,及薦新、獻新,俱於奉先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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