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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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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造之事,在外臨清磚廠,京師琉璃、黑窯滄廠,皆造磚瓦,以供營繕。宣宗始遣中官張善之饒州,造奉先殿幾筵龍鳳文白瓷祭器,磁州造趙府祭器。逾年,善以罪誅,罷其役。 正統元年,浮梁民進瓷器五萬餘,償以鈔。禁私造黃、紫、紅、綠、青、藍、白地青花諸瓷器,違者罪死。宮殿告成,命造九龍九鳳膳案諸器,既又造青龍白地花缸。王振以為有璺,遣錦衣指揮杖提督官,敕中官往督更造。成化間,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鎮,燒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費不貲。孝宗初,撤回中官,尋複遣,弘治十五年複撤。正德末複遣。 自弘治以來,燒造未完者三十餘萬器。嘉靖初,遣中官督之。給事中陳皋謨言其大為民害,請罷之。帝不聽。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造內殿醮壇瓷器三萬,後添設饒州通判,專管禦器廠燒造。是時營建最繁,近京及蘇州皆有磚廠。隆慶時,詔江西燒造瓷器十餘萬。 萬曆十九年命造十五萬九千,既而複增八萬,至三十八年未畢工。自後役亦漸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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