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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妖
正德元年,婦女多用珠結蓋頭,謂之瓔珞。十三年正月,車駕還京,令朝臣用曳撒大帽鸞帶。給事中朱鳴陽言,曳撒大帽,行役所用,非見君服。皆近服妖也。十五年十二月,帝平宸濠還京,俘從逆者及懸諸逆首於竿,皆標以白幟,數裡皆白。時帝已不豫,見者識其不祥。
崇禎時,朝臣好以紗縠、竹籜為帶,取其便易。論者謂金銀重而貴,紗籜賤而輕,殆賤將乘貴也。時北方小民制幘,低側其簷,自掩眉目,名曰「不認親」。其後寇亂民散,途遇親戚,有飲泣不敢言,或掉臂去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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