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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太素曾秉正傳


  茹太素,澤州人。

  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禦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內外百司,聽禦史、按察使檢舉。而禦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禦史一體察核。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核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干員,各分為科。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帝皆從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倖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觸。帝怒,召太素面詰,杖於朝。次夕,複于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於情事。文詞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陳,五百餘言可盡耳。」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尋以侍親賜還裡。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居一月,遷都察院僉都禦史。複降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帝為惻然。未幾,謫禦史,複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後竟坐法死。

  ***

  曾秉正,南昌人。

  洪武初,薦授海州學正。

  九年,以天變詔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數千言,大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大統既立,邦勢已固。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于永久為難耳。于此之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應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極論《大易》、《春秋》之旨。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

  未幾,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陝西參政。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

  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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