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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鐸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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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鐸,字崇道,泰和人。 正德三年進士。授行人。上書極論時政,不報。使蜀府,王厚遺之,不受。曆工部郎中,改南兵部。出為延平知府。毀淫祠數十百所,以其材葺學宮。司禮太監蕭敬家奴殺人,置之法。調福州,議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其士大夫又多田產。民有產者無幾耳,而徭則盡責之民。請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巡按禦史汪珊力持之,議乃行。 嘉靖三年擢廣東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光祿卿,曆右副都禦史,巡撫應天十府。蘇、松田不甚相懸。下者畝五升,上者至二十倍。鐸令賦最重者減耗米,派輕齎;最輕者征本色,增耗米。陰輕重之,賦乃均。諸推收田,從圩不從戶,詭寄無所容。州縣荒田四千四百餘頃,歲勒民償賦。鐸以所清漏賦及他奇羨補之。議徭役及裁郵置費凡數十百條,民皆稱便。遷南京兵部侍郎,進吏部右侍郎。九廟災,自陳去。 鐸有文學,內行修潔。仕雖通顯,家具蕭然。卒,贈工部尚書,諡恭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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