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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允誠傳


  華允誠,字汝立,無錫人。曾祖舜欽,瑞州知府。祖啟直,四川參政。允誠舉天啟二年進士。從同裡高攀龍講學首善書院,先後旋裡,遂受業為弟子,傳其主靜之學。四年春,從攀龍入都,授都水司主事。攀龍去官,允誠亦告歸。

  崇禎改元,起營繕主事,進員外郎。二年冬,京師戒嚴,分守德勝門,四十餘日不懈,帝微行察知之,賜白金,敘功,加俸一年,改職方員外郎。五年六月,以溫體仁、閔洪學亂政,疏陳三大可惜、四大可憂。略言:

  當事借皇上剛嚴,而佐以舞文擊斷之術,倚皇上綜核,而騁其訟逋握算之能,遂使和恒之世競尚刑名,清明之躬浸成叢脞。以聖主圖治之盛心,為諸臣鬥智之捷徑。可惜一。

  帥屬大僚,驚魂於回奏認罪;封駁重臣,奔命於接本守科。遂使直指風裁徒征事件,長吏考課惟問錢糧。以多士靖共之精神,為案牘鉤較之能事。可惜二。

  廟堂不以人心為憂,政府不以人才為重。四海漸成土崩瓦解之形,諸臣但有角戶分門之念。意見互犄,議論滋擾。遂使剿撫等於築舍,用舍有若舉棋。以興邦啟聖之歲時,為即聾從昧之舉動。可惜三。

  人主所以總一天下者,法令也。喪師誤國之王化貞,與楊鎬異辟;潔己愛民之餘大成,與孫元化並逮。甚至一言一事之偶誤,執訊隨之。遂使刑罰不中,鈇鉞無威。一可憂也。

  國家所恃以為元氣者,公論也。直言敢諫之士一鳴輒斥,指佞薦賢之章目為奸黨,不惟不用其言,並錮其人,又加之罪。遂使喑默求容,是非共蔽。二可憂也。

  國家所賴以防維者,廉恥也。近者中使一遣,妄自尊大,群僚趨走,惟恐後時。皇上以近臣可倚,而不知幸竇已開;以操縱惟吾,而不知屈辱士大夫已甚。遂使阿諛成風,羞惡盡喪。三可憂也。

  國家所藉以進賢退不肖者,銓衡也。我朝罷丞相,以用人之權歸之吏部,閣臣不得侵焉。今次輔體仁與塚臣洪學,同邑朋比,惟異己之驅除。閣臣兼操吏部之權,吏部惟阿閣臣之意,造門請命,夜以為常。黜陟大柄,只供報復之私。甚至庇同鄉,則逆党公然保舉,而白簡反為罪案;排正類,則講官借題逼逐,而薦剡遂作爰書。欺莫大於此矣,擅莫專於此矣,党莫固於此矣。遂使威福下移,舉措倒置。四可憂也。

  疏入,帝詰其別有指使。允誠乃列上洪學徇私數事,且曰:「體仁生平,紾臂塗顏,廉隅掃地。陛下排眾議而用之,以其悻直寡諧,豈知包藏禍心,陰肆其毒。又有如洪學者,為之羽翼,遍植私人,戕盡善類,無一人敢犯其鋒者,臣複受何人指使?」帝以體仁純忠亮節,而摘疏中「握定機關」語,再令陳狀。允誠複上言:「二人朋比,舉朝共知。溫育仁不識一丁,以家貲而首拔。鄧英以論沈演而謫,羅喻義以『左右非人』一語而逐。此非事之章明較著者乎?」帝亦悟兩人同裡有私,乃奪允誠俸半年,而洪學亦旋罷去。

  其冬,以省親歸,孝養母。母年八十三而終。後為福王驗封員外郎,十餘日即引疾歸。

  允誠踐履篤實,不慕榮達。延儒再召,遣人以京卿啖之,允誠拒不應。入南都,士英先造請,亦不報謝。國變後,屏居墓田,不肯薙發,與從孫尚濂駢斬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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