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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昂傳


  任昂,字伯顒,河陰人。元末舉進士,除知甯晉縣,不赴。

  洪武初,薦起為襄垣訓導,擢禦史。

  十五年拜禮部尚書。帝加意太學,罷祭酒李敬、吳顒,命昂增定監規八條。遂以曹國公李文忠、大學士宋訥兼領國子監事。會司諫關賢上言:「邇來郡邑所司非人,師道不立,歲選士多缺;甚至俊秀生員,點充承差,乖朝廷育賢意。」昂乃奏定天下:歲貢士從翰林院考試,以為殿最。明年,命科舉與薦舉並行。昂條上科場成式,視前加詳,取士制始定。廣東都指揮狄崇、王臻以妾為繼室,乞封。下廷議,昂持不可,從之。遂命昂及翰林院定嫡妾封贈例,因詔偕吏部定文官封贈例十一,蔭敘例五,頒示中外。

  尋請更定冕服之制。及朝參坐次。又奏毀天下淫祠,正祀典稱號:「蜀祀秦守李冰,附以漢守文翁、宋守張詠;密縣祀太傅卓茂;鈞州祀丞相黃霸;彭澤祀丞相狄仁傑,皆遺愛在民。李龍遷祀於隆州,謝夷甫祀于福州,皆為民捍患。吳丞相陸遜以勞定國,宜祀于吳,以子抗、從子凱配。元總管李黼立祀江州,元帥余闕立廟安慶,皆以死勤事。從闕守皖,全家殉義者,有萬戶李宗可,宜配享闕廟。」皆報可。明年命以鄉飲酒禮頒天下,複令制大成樂器,分頒學宮。是時,以八事考課外吏,及次第雲南功賞,事不隸禮部,帝皆令昂主其議。尋予告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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