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含本紀10卷、列傳70卷,共80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編撰。 《南史》把南朝各史的紀傳匯合起來,刪煩就簡,以便閱讀。列傳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孫,以家族為單位合為一卷,對於瞭解門閥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會,有一定的方便。對各朝正史以刪節為主,但有應刪而未刪的,如宋、齊、梁、陳四朝受禪前後的九錫文和告天之詞等官樣文章;有過求簡練以致混亂不確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的官銜,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於對原書史文未能很好領會而把重要字句刪去的。《南史》中也有沈約《宋書》、蕭子顯《南齊書》等書中所未載的材料,雖然細微瑣事較多,而且雜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義的史料。《宋書》未立文學傳,《南史》以因襲為主,因而文學傳不包括宋而從南齊丘靈鞠開始。這說明李延壽拘泥于原書,沒有達到李大師橫則溝通南北,縱則貫串幾代,綜合成為新著的意圖。 [2018/12/23 重新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