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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蕭衍本紀(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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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春正月辛醜,祀南郊,大赦。戊申,荊州言騶虞見。 三月,盜殺東莞、琅邪二郡太守劉晰,以朐山引魏徐州刺史盧昶。 夏六月,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右僕射。 冬十二月,山車見臨城縣。振遠將軍馬仙琕大破魏軍,斬馘十余萬,複朐山城。 是歲,初作宮城門三重樓及開二道。宕昌國遣使朝貢,婆利國貢金席。 十一年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譴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加鎮南將軍、江州刺史建安王偉開府儀同三司,司空、揚州刺史臨川王宏進位太尉,以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 二月戊辰,新昌、濟陽二郡野蠶成繭。 三月丁巳,為旱故,曲赦揚、徐二州。庚申,高麗國遣使朝貢。 夏四月,百濟、扶南、林邑等國各遣使朝貢。 秋九月,宕昌國遣使朝貢。 冬十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為兼尚書右僕射。己酉,降太尉、揚州刺史臨川王宏為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癸醜,齊宣德太妃王氏薨。 是歲,魏延昌元年。 十二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赦大辟罪以下。 辛酉,兼尚書右僕射袁昂即正。丙寅,詔「明下遠近,若委骸不葬,或篨衣莫改,量給棺具收斂」。辛巳,新作太極殿,改為十三間,以從閏數。 閏三月乙丑,特進、中軍將軍沈約卒。 夏四月,都下大水。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增基九尺。 秋九月,加揚州刺史臨川王宏位司空,以司空王茂為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江州刺史。 冬十月丁亥,詔曰:「明堂地居卑濕,可量就埤起,以盡誠敬。」 十三年春二月庚辰朔,震於西南,天如裂。丁亥,耕藉田,大赦,賜孝悌力田爵一級。 夏六月,都下訛言有棖棖,取人肝肺及血,以飴天狗。百姓大懼,二旬而止。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是歲,林邑、扶南、于闐國各遣使朝貢。作浮山堰。 十四年春正月乙巳朔,皇太子冠。大赦,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辛亥,祀南郊,詔班下遠近,博采英異。又前以墨刑用代重辟者,除其條。丙辰,汝陰王劉胤薨。丁巳,魏宣武皇帝崩。 夏四月丁醜,驃騎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江州刺史王茂薨。 冬十月,浮山堰壞。 是歲,蠕蠕、狼牙修國各遣使來朝貢。 十五年春三月戊辰朔,日有蝕之,既。 夏四月,高麗國遣使朝貢。 六月庚子,以尚書令王瑩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左僕射,吏部尚書王暕為右僕射。 秋八月,蠕蠕、河南國各遣使朝貢。 九月辛巳,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瑩薨。壬辰,大赦。 冬十一月,交州刺史李畟斬反者阮宗孝,傳首建鄴。曲赦交州。 是歲,魏孝明皇帝熙平元年。 十六年春正月辛未,祀南郊。詔尤貧家勿收今年三調,無田業者,所在量宜賦給;及優蠲產子之家,恤理冤獄,並賑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 二月辛亥,耕藉田。甲寅,赦罪人。 三月丙子,敕太醫不得以生類為藥,公家織官紋錦飾,並斷仙人鳥獸之形,以為褻衣,裁剪有乖仁恕。於是祈告天地宗廟,以去殺之理,欲被之含識。郊廟牲牷,皆代以面,其山川諸祀則否。時以宗廟去牲,則為不復血食,雖公卿異議,朝野喧囂,竟不從。 冬十月,宗廟薦羞,始用蔬果。 是歲,河南、扶南、婆利等國各遣使朝貢。 十七年春二月癸巳,雍州刺史安成王秀薨。甲辰,大赦。 三月丙申,改封建安郡王偉為南平王。 夏六月乙酉,中軍將軍、中書監臨川王宏以本號行司徒。 秋八月壬寅,詔「兵騶奴婢,男年六十六,女年六十,免為編戶」。 閏八月,幹陀利國遣使朝貢。 冬十月乙亥,以行司徒臨川王宏即正。 十一月辛亥,以南平王偉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是歲,魏神龜元年。 十八年春正月甲申,以領軍將軍鄱陽王恢為征西將軍、荊州刺史,以荊州刺史始興王憺為中撫將軍,並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左僕射袁昂為尚書令,以右僕射王暕為左僕射,以太子詹事徐勉為右僕射。辛卯,祀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夏四月丁巳,帝於無礙殿受佛戒,赦罪人。 秋七月,於闐、扶南國各遣使朝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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