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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阿特麗克絲
作者:巴爾札克

  《貝阿特麗克絲》前半部寫於一八三八年十月至一八三九年一月,最初在一八三九年四、五月間的《世紀報》上連載,題為《貝阿特麗克絲,或強迫的愛情》,同年十二月在蘇弗蘭書屋出版單行本。當時劃為三部分:第一部「一個宗法家庭」,下分八章;第二部「一位名媛」,下分十二章;第三部「情鬥」,下分八章。一八四二年收入《人間喜劇》十六卷本第三卷時,取消了原來的章節,簡單地劃為「人物」和「悲劇」兩部分。

  小說的後半部寫於一八四四年八月至十一月,同年十二月以《一個正派女人的小手腕》為題在《信使報》上連載。一八四五年五月分別在克朗多夫斯基書屋和蘇弗蘭書屋出版單行本,題名《蜜月》,分為「偷情」和「虔誠女子的惡行」兩個部分。第一部三十三章;第二部二十七章。同年十一月收入菲訥版《人間喜劇》十六卷本第四卷,取消了原來的章節,合併成《貝阿特麗克絲》的第三部:「偷情」。

  小說的三個部分,分別揭示了當時社會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三組矛盾,迫使剛踏入社會的主人公卡利斯特不斷作出選擇:第一部描寫淳樸、古老的宗法家庭和現代文明社會的競爭,結果是現代文明獲勝;第二部描寫兩種愛情——富於犧牲精神的高潔的愛情和從虛榮心出發的自私的愛情——之間的競爭,結果是自私的愛情獲勝;第三部描寫純真的夫婦之愛和邪惡的情欲之間的競爭,如果不是採取了邪惡的巴黎方式與之格鬥,同樣也會是邪惡的情欲獲勝。

  小說還側重刻畫了上流社會三種不同類型的女性:一種是以愷尼克男爵夫人為代表的賢妻良母型,她們如生活在閉塞的宗法式社會,可能獲得一種單調、恬淡的幸福;而在巴黎這種崇尚虛榮的環境中,她們的德行卻很難與邪惡相抗衡。

  第二種類型是以德·圖希小姐為代表的女強人,她們太聰明、太理智,以致愛情對她們敬而遠之。她們雖能始終保持自己的尊嚴和獨立,最後卻只好在修道院終其天年。第三種類型比較複雜,這就是貝阿特麗克絲所代表的高等社會的浪漫女性。這種人聰明、勇敢,然而自私、虛榮,她們不能忍受強加給自己的婚姻,敢於對抗社會禮俗、拋棄家庭和財產出走。

  她們在受到社會蔑視的情況下,試圖以「忠貞」的愛情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可是她們的結局往往相當淒慘。在遭到情人遺棄後,她們不是向下滑為高等社會的交際花,就只能被迫回到丈夫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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