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奧爾格·威廉·弗裡德裡希·黑格爾(G. W. F.
Hegel;1770—1831),德國唯心主義的集大成者,西方哲學史上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求學于圖賓根大學,先後任教於耶拿大學、海德堡大學、柏林大學。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百科全書》、《法哲學原理》等。 黑格爾把絕對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因此,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恆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黑格爾哲學的任務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過自然、社會和思維體現出來的絕對精神,揭示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性,實際上是在探討思維與存在的辯證關係,在唯心主義基礎上揭示二者的辯證同一。 圍繞這個基本命題,黑格爾建立起令人歎為觀止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主要講述絕對精神自我發展的三個階段: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黑格爾在論述每一個概念、事物和整個體系的發展中自始至終都貫徹了這種辯證法的原則。這是人類思想史上最驚人的大膽思考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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