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知的喜劇演員》于一八四四年六月開始寫作,起初以《在巴黎免費看到的喜劇》為題敘述了四段故事,不久發展到七段,最後寫成十二段,於一八四六年四月在《法蘭西郵報》上連載,分為二十九個章節。同年收入菲訥版《人間喜劇》第十二卷,屬「巴黎生活場景」,篇名改為《不自知的喜劇演員》。一八四七至一八四八年再版時易名為《一個外省人在巴黎》。本譯文根據加利瑪出版社出版的「七星文庫」最新版本,取消了章節和小標題,篇名恢復為《不自知的喜劇演員》。 這部篇幅不大的小說,相當於一幅巴黎風貌速寫。作者運用蒙太奇的手法,讓各行各業形形色色的人物依次亮相,上至大臣、議員,下至舊貨商、女巫、修腳師傅,全都登臺表演一段賦有獨特個性的小品。作者通過一個外省人的眼睛觀察巴黎,雖則浮光掠影,卻能給予人生動強烈的印象。這個光怪陸離的畸形社會,既藏汙納垢又充滿活力,既腐化墮落又蘊藏著蓬勃生機,外省人對它大惑不解,卻又不知不覺會捲入它的渦流,墮入它的深淵。加佐納勒為保全自己的產業來到巴黎上訴,最後官司勝訴,但同時也幾乎傾家蕩產了。 |
第01頁 | 第02頁 | 第03頁 | 第04頁 |
第05頁 | 第06頁 | 第07頁 | 第08頁 |
第09頁 | 第10頁 | 第11頁 | 第12頁 |
第13頁 | 第14頁 | 第15頁 | 第16頁 |
第17頁 | 第18頁 | 第19頁 | 第20頁 |
第21頁 | 第22頁 | 第23頁 | 第24頁 |
第25頁 | 第2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