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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鄭公諫錄
[唐]王方慶 編錄

  魏鄭公諫錄,浙江鮑士恭家藏本。五卷。
  此書編錄魏征事蹟,側重其諫奏及與太宗(627~649)的問對,列載一百廿九事,言簡意賅。就魏征事蹟而論,此書所載遠多於兩《唐書》本傳、《通鑒》以及《貞觀政要》,且常可考見被正史刪略之處。其中,有四十事不見或少見於他書,更顯出其獨特的文獻價值,如諫斬叱奴騭、諫於虢州采銀等。
  魏鄭公即魏征,是唐初著名諫官,傳其事蹟者有敬播、劉禕之、張大業、王方慶等數家,多已失傳,獨方慶此書傳世。

  王方慶,名綝,以字行,其先祖自丹陽徙咸陽。武后(684~704)時,官至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終於太子左庶子,封石泉縣公。諡曰貞。事蹟具《新唐書》本傳。此書前題「尚書吏部郎中」,蓋高宗時(650~683)所居官。本傳不載,史文脫略也。《傳》稱作者博學練朝章,著書二百餘篇。(參考《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封面
諫詔免租賦又令輸納諫簡點中男入軍
諫複厖相壽任諫斬叱奴騭
諫武官起服諫討擊馮盎
諫科祖孝孫罪諫決王文楷杖
諫皇甫德參上書以為訕謗諫國家愛珠
諫西域諸國入朝諫科圍川縣官罪
諫優長樂公主禮數諫所行事與貞觀初有異
諫權萬紀任心彈射諫魏王不得折辱貴臣
諫於虢州采銀諫聽諫與貞觀初不同
諫遣使西域市馬諫益州北門造綾錦
諫聘鄭仁基女為充華諫解薛仁方官加杖
諫處張君快等死諫貴臣遇親王下馬
諫責顯仁宮官司諫河南安置突厥部落
諫出韋元方為華陰令諫平高昌以為州縣
諫高昌不失臣禮諫封禪
諫西行諸將不得上考諫親格猛獸晨出夜還
諫禁張士貴諫案驗告訐
諫內出高昌婦女與薛萬均對事諫新羅國獻美女
諫閹豎妄有所奏諫責房玄齡等
諫李弘節家人賣珠坐所舉諫上書多論綾錦
諫移魏王居武德殿院對突厥內大雪
對北蕃擾亂鬚髮兵對大亂之後大可致化
對上封人請親納表奏對隋日禁囚
對齊文宣何如人對周孔儒教商韓刑法
對為政之要務全其本對為君之道先存百姓
對西胡愛珠對奏事戰懼
對古來帝王皆欲國祚長久對西蕃通來幾時
對百官應有堪用者對鐵之為用
對侍臣全無諫爭對李密王世充優劣
對吐谷渾使人懼對隋煬帝求覓無己
對隋日山東養馬對隋主入突厥界
對不見讜言對喪亂未有如隋日者
對人君所務寬厚對向曉後有一星
對人身假令無病對百姓籍我撫養
對百姓大似信佛對兒子常一處
對無事與公等飲對言者君子之樞機
對所居殿隋文帝造對周齊末主優劣
對平定四方對刑法寬猛
對有天下者皆欲子孫萬代對隋大業起居注
對帝王有盛衰對隋末百姓不自保
對月令早晚有對讀書善事
對弘演內肝對懷州有上封事者
對百姓安否對守文創業
對君臣治亂對山崩川竭
對隋主博物有才對往歲馬料
對古今人同異對慶善樂為文舞
對太子師保古難其選對漢代常以八月選子女
對帝王之興有天命對封禪
對積德累仁對賢人出仕
對帝王不能常理對加藺謨罪
對淩敬乞貸責所舉對高麗等三蕃僧求學
對可愛非君或奏公阿党親戚
權貴疾公霍行斌告變
房玄齡考績不平侍宴於丹霄門
論止足之分太宗謂侍臣天下安寧
太宗禦西堂宴集文德後載誕侍宴
進五代史讓左光祿大夫
太宗移舊閣太宗即位有上書者
太宗幸積翠池賜宴賦詩皇孫載誕侍宴
上類《戴氏禮》論十六國諸主優劣
預章公主薨太宗以公比諸葛亮
太宗謂侍臣自知者明辭太子太師
手詔問疾手詔重聞
賜殿材為起堂太宗親臨喪
太宗幸苑西樓觀葬太宗臨朝詔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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