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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聘鄭仁基女為充華


  隋通事舍人鄭仁基女,年十五六,有容色。文德皇后請備嬪禦,太宗乃聘為充華,詔已施行,冊使將行,公聞已許嫁陸氏,遽進諫曰:「陛下為人父母,子愛萬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心為心,故君處台榭,則欲人有棟宇之安;食膏梁,則欲人無饑寒之患;願嬪禦,則欲人有室家之歡。此人主之常道也。今鄭氏之女,久已許人,陛下取之而無顧問,播之四海,豈為人父母之義乎?臣所傳聞,或未指的,恐虧盛德,情不敢隱。君舉必書,所願特留神慮。」

  太宗聞之,大驚,乃手詔答之,深自克責,遂停冊使。左僕射房玄齡、中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內外群官奏稱:「許適陸氏,無顯然之狀,大禮既行,不可即止。」陸爽又抗表雲:「其父存日,與鄭家還往,時相贈遺資財,無婚姻交涉。」

  太宗謂公曰:「群臣或阿順旨,陸氏何為分疏?」

  公曰:「以臣度之,其意可識,將以陛下同于太上皇。」

  太宗曰:「何謂也?」

  公曰:「太上皇昔平都城,得幸處儉婦。處儉時為太子舍人,太上皇聞之不悅,遂令東宮出為萬泉令,每恐懼不全首領。此陸爽謂陛下今雖容之,恐陰加譴責,所以反復自陳,不足多怪。」

  太宗笑曰:「外人意見,或當如此。然朕之所言,未能使人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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