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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鄭公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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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周孔儒教商韓刑法
太宗曰:「周孔儒教,非亂代之所行;商韓刑法,實清平之粃政。道既不同,固不可一概也。」
公對曰:「商鞅、韓非、申不害等,以戰國縱橫,間諜交錯,禍亂易起,譎詐難防,務深法峻刑以遏其患,所以權救於當時,固非致化之通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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