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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河南安置突厥部落


  伐國公李靖、英國公李績等擊突厥牙,破之,其部落或投延陁,或投西域,而多歸降者。太宗欲于河南處之。

  公諫曰:「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敗也,此是上天剿絕,宗廟神武。且其積代為寇,百姓冤讎。陛下以其歸降,不能誅滅,即宜遣還河北,居其故土。匈奴人面獸心,非我族類,強必寇盜,弱則卑服,不顧恩義,其天性也。秦漢患之若是,故發猛將以擊之,收取河南以為郡縣。陛下奈何以內地居之?且今降者,幾至十萬,數年之間,滋息自倍。居我肘腋,甫邇王畿,心腹之疾將為後患,尤不可居以河南也。」

  溫彥博曰:「不然。天子之于物也,天覆地載,有歸我者則必養之。今突厥服滅,餘落歸附,陛下不加憐湣,棄而不納,非天地之道,阻四夷之意。臣愚甚,謂不可遣居河南,初無所患。所謂死而生之,亡而存之,懷我德惠,終無叛逆。」

  公曰:「不然。晉代有魏,時番落分居近郡,郭欽、江統請逐塞北,武帝不納欽統等言,數年之後遂傾瀍洛。前代覆車,殷鑒不遠。陛下必用彥博之言,遣居河南,所謂養虎自遺患也。」

  彥博又曰:「不然。聖人之道,無不通古先哲,王有教無類。突厥餘魂,以命歸我,我受護之,使居內地,指麾教導,示以禮法。數載之後,自為農夫,選其酋首,遣居宿衛。畏威懷德,何患之有。且光武居南單于于內部,為漢藩翰,終乎一代,不有叛逆。」

  太宗遂用彥博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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