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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貴臣遇親王下馬


  魏王師王珪奏:「准令,三品已上,遇親王于道不下馬。今皆失於儀准。」太宗怒曰:「爾等並自尊貴,卑下我子,此為非法,我不能行。」

  公諫曰:「自古迄今,親王在京師者,班次三公,吏部、尚書、侍中、中書令,並三品也。若此等為王下馬,王又不可安。然訪諸故事,則無可准行之,於今自隳國法。」

  太宗曰:「國家所以立太子者,擬朕百年之後以為君也。然則人之存亡不在老幼,設無太子,則立嫡孫;若無嫡孫,即立諸子。以此而言,亦須崇敬。比孫于我,不亦近乎?」

  公曰:「殷家有兄終弟及之義,自周已降,立嫡必長,所以絕庶孽之覬覦,塞禍亂之源本,為國家者,所宜深慎。陛下向責王珪,乃忿怒肆情,不可以聞於臣庶。」太宗怒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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