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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魏王不得折辱貴臣


  魏王,文德皇后所生,太宗特所寵異。貴要言:三品以上多輕蔑王者。意欲誣毀公等以激怒太宗。太宗大怒,禦齊政殿,引三品以上入,作色而言曰:「我有一口語,欲向卿等道。往前天子是天子,今時天子即非天子邪?往前天子兒是天子兒,今天子兒即非天子兒邪?我見隋家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躓頓,我自不許兒子縱橫,卿等何為蔑我兒邪?我若教之,豈不能折辱卿等?」房玄齡以下,戰慄流汗,拜謝。

  公正色而進曰:「當今群臣,必無敢輕魏王者。然在禮,臣子一也。傳稱:王人雖微,列諸侯之上,諸王用之為公卿,若不為公卿,則下土之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為公卿,並天子大臣,陛下之所敬異。如其小小不是,魏王何得折辱?若國家綱紀替壞,臣所不知。以當今聖明,魏王豈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禮義,寵縱諸子,使行無禮,尋皆罪黜,不可為法,亦何足道。」

  太宗聞之,喜形於色,謂群臣曰:「凡語理到,不可不服。朕之所言,身之私愛;魏征所言,國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謂理在不疑;見魏征所論,方始覺屈也。人君發言,亦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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