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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鄭公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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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平高昌以為州縣
高昌平,太宗欲以為州縣,
公諫曰:「陛下初臨天下,高昌主先來朝謁,自後屢有商胡。稱其遏絕貢獻,不禮大國,遂使王誅。再加若罪,止文泰斯亦可矣。未若因而撫之,而立其子,所謂伐罪吊人,威德被於遐外,為國之善者也。今若利其土壤以為州縣,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每來往交替,死者十有三四,遣辦衣資,離別親戚,十年之後,隴右空虛,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穀尺布以助中國。所謂散有用而事無用,臣未見其可。」
太宗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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