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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內出高昌婦女與薛萬均對事


  或告大將軍薛萬均平高昌,日與高昌婦女有私,敕大理卿孫伏伽推鞫,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對問。

  公諫曰:「萬均兄弟,誠款早著;奸私之事,虛實難明。若罪狀顯然,錄付伏伽自了;若事無指的,萬均必是有辭,遣大將軍與破亡婦女對辨奸穢,辭既不伏,聽者必疑。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故秦穆公飲盜馬之酒,楚莊王赦絕纓之客,且楚莊秦穆,並夷狄之諸侯,列名五伯,垂芳千祀。況陛下以萬乘之主,道高堯舜,作之不法,何以示遠?」

  太宗納其言而罷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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