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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簡點中男入軍


  簡點使出,右僕射封德彝等並欲令取中男,敕三四出。公執奏不可,德彝重奏稱:「今見簡點使雲:『中男內大有壯者。』」太宗怒,乃出敕:「中男雖未十八,身形壯大,亦取。」

  公又不肯署敕,太宗召公,作色讓之曰:「男若實小,不點入軍;若實大,是其詐妄。依式點取,於理何妨邪?如此固執,不解卿意。」公正色曰:「臣聞竭澤而漁,非不得魚,明年無魚;焚林而畋,非不獲獸,明年無獸。若中男以上盡點入軍,租賦雜傜將何取給?然比年來,國家衛士,不堪攻戰,豈為其少邪,但為禮遇失所,遂使人無鬥志。若多點取人還克雜役,其數雖多,終是無用。若精簡壯健,遇之以禮,人百其勇,何必在多?陛下每雲:『我之為君,以誠信待物,欲使官人百姓並無矯偽之心。』自登極以來,大事三數,皆是不信,複何取信於人?」太宗愕然,曰:「所雲不信是何等也?」

  公曰:「陛下初即位,詔書雲:『逋租宿債,欠負官物,並悉原免。即令所司列為事條,秦府國司,亦非官物。』陛下自秦王為天子,國司不為官物,其於官物複將何有?又關中免二年租賦,關外給複一年,百姓蒙恩,無不欣悅;尋更有敕雲:『今年白丁多已役訖,若從此放免便是虛荷國恩;若已折已輸,並令總納。』所免者皆以來年為始,散還之後方更徵收,百姓之心不能無怨。已征得物,便點入軍。來年為始,何所取信?又共理所寄,唯在縣令刺史,年常檢閱,並悉委之。至於簡點,即疑其詐偽,望下誠信,不亦難乎?」

  太宗曰:「朕向見卿固執,疑卿蔽於此事,今論國家不信,乃是人情不通。朕不審思,過亦深矣,行事往往如此,天下若為致化。」乃停取中男,賜金甕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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