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記,又稱《王子年拾遺記》、《拾遺錄》,十卷,原題晉王嘉(字子年)撰,梁蕭綺錄。 前九卷記從上古庖犧、神農到東晉石虎時的神話傳說、歷史逸聞、奇聞異事;第十卷記昆侖等八仙山,曾以《名山記》為題,單獨流傳。《晉書》本傳稱王嘉撰《拾遺記》十卷。《隋書·經籍志》雜史類著錄《王子年拾遺記》十卷,又《拾遺錄》二卷。兩《唐志》同,唯《拾遺錄》作三卷。據蕭綺序,王嘉《拾遺記》原為十九卷,二百二十篇。苻秦末年,經戰亂佚闕,蕭綺掇拾殘文,定為十卷,為之作「錄」,即論贊。故周中孚《鄭堂讀書記》認為歷代著錄的二卷、三卷及十卷本,皆非王嘉原書,乃是由十九卷殘闕而成的不同傳本。 《拾遺記》中很大一部分內容是對歷史遺聞的記載。所涉人物、事件,往往見諸史傳,然僅是擷取一點歷史傳說,敷演成文,任性誇誕,「十不一真」,具有強烈的志怪色彩。其文字綺麗,辭藻豐茂。對後世有較大的影響,為「歷代詞人,取材不竭」。是六朝志怪小說的代表作之一,也為唐代傳奇的繁榮開闢了道路。 王嘉(?-390),字子年,隴西安陽(治今秦安縣東)人。是當時的一個方士,滑稽好語笑。王嘉初隱居于東陽谷(今秦安縣興國古城、興豐鄉),鑿崖冗居,有徒弟數百人。石季龍之未(348),由於戰亂,王嘉丟下徒弟到長安,潛於終南山,結庵廬而止。他的徒弟尋著他的遺跡也到達終南山,他又遷隱於倒獸山(今陝西臨潼新豐鎮南)。苻堅屢次徵召他出山做官,他都沒有答應。後被逼無奈,于晉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冬入長安,居於宮中外殿。王嘉「能言未然之事,辭如讖記」,所以公侯以下,都到王嘉處參拜,詢問世事。太元十一年(386),姚萇入長安,仿效苻堅的做法,在禮節和待遇上都超過了苻堅對王嘉,並逼迫王嘉隨從他,每件事情都要向王嘉詢問。當姚萇和苻登相持戰爭,姚萇問王嘉:「吾得殺苻登定天下不?」王嘉回答說:「略得之。」姚萇憤怒地說:「得當雲得,何略之有?」於是一氣之下便殺了王嘉。但後來姚萇死後,事實上確實是他的兒子姚興殺掉苻登的。另著有《牽三歌》。 |
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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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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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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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僖公 | |
周靈王 (2)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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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漢上 (2) (3) | |
前漢下 (2) | |
後漢 (2) (3) | |
魏 (2) (3) | |
吳 (2) | |
蜀 | |
晉時事 (2)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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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萊山 | |
方丈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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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嶠山 | |
岱輿山 | |
昆吾山 | |
洞庭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