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釵記,即《王十朋荊釵記》,48出,元代南戲劇本(現存多為明人改本),與《白兔記》、《拜月亭記》、《殺狗記》、《琵琶記》號稱「五大傳奇」。敘述王十朋、錢玉蓮故事,內容曲折離奇。錢玉蓮拒絕富二代孫汝權的求婚,寧肯嫁給只有「荊釵」為聘的窮書生王十朋。後王十朋得中狀元,因拒絕萬俟丞相逼婚,被改派潮州任職。孫汝權賊心不死,竊改王十朋家書為「休書」。後母逼嫁,玉蓮不從,投河自盡,幸遇錢安撫搭救。五年後,二人終得團圓。 明張大複《寒山堂曲譜》 卷前的《譜選古今散曲傳奇集總目》中,在《荊釵記》劇下, 注稱作者為「吳門學究敬先書會柯丹邱」。而徐渭《南詞敘錄宋元舊篇》著錄《王十朋荊釵記》為無名氏作。王國維卻考定作者為明太祖第十七子甯王朱權。柯丹邱,生平不詳,大概是蘇州書會中的職業劇作家。 王十朋史有其人,但此戲與其事蹟不符。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溫州樂清四都左原梅溪村人。南宋名臣,紹興二十七年(1157)進士第一。 [2019/7/8,夢遠重新整理校對] |